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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概况

社会各界:

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1994年10月市建委批准组建,1997年通过省建设厅实验室资质认定,1998年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审查认可。2007年,单位完成了事改企工作,同时更为现名。公司是隶属于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安徽省内的建筑工程材料、产品、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检测工作,是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范围涉及见证取样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

履行社会责任是任何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义务。为了进一步履行好社会责任,本公司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的规定,做出以下声明:

1、本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程,坚持科学、公正的立场。依法设立或注册,保证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检验检测工作,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诺独立于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不超出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认定和标志,不使用失效、撤销、注销的资质认定和标志。 

2、本检验检测机构具有固定的工作和检验检测场所;拥有与本机构确立了合法劳动关系、且与所开展的检验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具有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或可移动的检验检测设备及设施。

3、独立开展检测工作,并在检测工作中采取措施保证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任何时候都保持判断的独立性与诚实性,确保第三方公正地位。

4、本检验检测机构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及相关评审要求。按照规定的规范或准则建立了管理体系并有效实施,具备对检验检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并开展了符合要求的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

5、本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建立诚信制度,积极履行检验检测机构服务社会的主体责任,符合道德规范,积极支持或承担社会公益检验检测、宣传等活动。

6、本检验检测机构及工作人员遵守《保护秘密和所有权程序》,保护国家秘密和客户机密及所有权。

以上各项声明,愿接受上级、客户及其他有关方面的检查和监督,电话0551-63367270。


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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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皖ICP备12010664号-1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大连路七号

办公室电话:0551-63367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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