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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

关于开展以“加强警示教育、列出制度 清单、对照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预防” 为主要内容的国资监管活动方案

新闻来源: 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次数:4822时间:2018-06-12

为了更好地发挥建投集团作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时刻保持警醒意识,更好地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合纪发[2018]2号文件精神,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研究决定,自20185月下旬起,在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集中开展以“加强警示教育、列出制度清单、对照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预防”为主要内容的国资监管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国资监管的工作要求,将合纪发[2018]2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着眼于教育防范,推动查纠整改,强化制度监管,严防企业内部发生违纪违法问题,促进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规范运行、健康发展,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致力于合肥大建设大发展、奋力开拓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警示教育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的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加强国企党建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学习宪法、监察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和法律。用身边的“活教材”编印好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参观省、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将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警钟长鸣,让警示教育成为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干部职工“必修课”。 

(二)列出制度清单

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对这些年来企业党建、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资产处置、内控机制,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等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地梳理,列出制度清单,组织全员学习,强化规矩意识和纪法意识同时,将重要制度在企业进行宣传和公示,接受员工监督严防有章不依、少数人特别是“一把手”说了算等违反制度规定的问题发生,形成按制度规矩办事的良好习惯。

(三)对照自查自纠

自查自纠中,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党组织要端正态度、认真查纠,绝不放过存在的任何重要问题和潜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制度清单,查找存在问题,分门别类造册,形成问题清单。对挪用公款、违规出借公款、处置资产、采购原材料、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纠正,全力挽回、减少或防止国资损失。集团公司各部门和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对自查自纠的过程和结果负责,严防形式主义。

(四)及时整改预防

对查摆出的问题,要分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责任清单,逐项予以整改,所属各企业将整改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审查,集团公司将整改情况在集团内部通报,然后上报国资管理部门审查。同时,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总结整改经验堵塞监管漏洞,健全长效机制,严防廉政风险。

三、工作步骤

此次全市开展的国资监管活动,从2018522日开始,至1130日结束,共分七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学习发动阶段(522日至610日)。成立国资监管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国资监管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工作,提出要求。同时,通过公司网站、简报等多种形式,加大活动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普遍知晓活动开展的目的、内容和意义,提升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加强警示教育阶段(611日至622日)。

通过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规党纪、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多种方式,集中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第三阶段:列出制度清单阶段(623日至723日)。

集团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企业要把近年来制定出台的各种规章制度分门别类进行汇总、梳理、修订,列出制度清单,通过单位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监督。同时,将这些制度集中编印成册,分发给单位内部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组织大家学习,掌握制度规定做到知行合一。

第四阶段:对照自查自纠阶段。(724日至824日)。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壮士断腕的决心,认真查摆工作中的问题,重点围绕国资监管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与风险点,逐项对照自查,认真剖析原因,列出问题清单,主动开展自纠。自查自纠中,要始终坚持做到不回避、不遮丑、不护短、不走过场,务求取得实效。

第五阶段:及时整改预防阶段(825日至925日)。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要坚持“自查自纠从宽,被查被纠从严”的原则,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向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说明情况,积极整改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弄虚作假的,将抓住典型严肃处理。对国资监管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在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廉政风险,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第六阶段:内部督查阶段(926日至1025日)。在各所属企业自查整改阶段任务完成后,集团公司将组成专项督查组,深入各所属企业适时组织开展督查。重点检查国资监管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以及企业党建、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资产处置、内控机制,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选人用人、招标投标、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等方面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被检查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并视情对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施问责。

第七阶段:专项督查阶段1026日至1130日)。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企业将在整改阶段任务完成后,做好准备迎接市纪委、国资委专项督查。建投集团将以此次专项督查工作工作为契机,自我加压、强化担当、落实责任。对于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剖析原因准确到位、严肃责任追究,不断增强履职尽责和破解难题的责任意识。

四、具体工作要求

集团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开展的国资监管活动,在思想上形成共识、在行动上形成合力,切实保证国资监管活动有效开展,对于在活动中开展不力的单位,集团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具体要求:

1、集团所属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国资监管活动领导小组,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国资监管活动实施方案。

2、根据工作节点安排,扎实有序推进,全面梳理工作资料,定期报送工作简报。

3、把握全面性和重要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对覆盖企业决策、执行和监督经济业务的全过程进行梳理,不留空白点,更要着重对本次国资监管活动的关键事项进行自查整改,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一八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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