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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进场钢筋进行重量偏差检验的通知

日期:2012-09-12     点击:3975

关于对进场钢筋进行重量偏差检验的通知



各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处、局):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011年版增加了对进场钢筋进行重量偏差检验的强制性要求,该标准于2011年8月1日实施。为贯彻执行该标准,现要求在进场钢筋质量检验时,在检验力学性能的同时应进行重量偏差检验。

经省住建厅许可,具备钢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可以开展重量偏差检验业务,检测机构在出具的钢筋检验报告中要标明重量偏差的实测值和判定结论。今后未进行重量偏差检验的检验报告,不得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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