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15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规定,2015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5年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放假,共三天。我公司为方便广大客户办理业务,将在放假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具体内容如下: 1、委托收样时间为2015年4月4日(星期六)和4月6日(星期一)的上午(9:00—11:30); 2、发放报告时间为2015年4月4日(星期六)和4月6日(星期一)的上午(9:00—11:30); 请广大客户提前做好相关业务办理的安排工作。
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