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规定,2016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2016年4月2日(星期六)至4月4日(星期一)放假,共三天。我公司为方便广大客户办理业务,将在放假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具体内容如下: 1、委托收样时间为2016年4月2日(星期六)和4月3日(星期日)的上午(9:00—11:30); 2、发放报告时间为2016年4月2日(星期六)和4月3日(星期日)的上午(9:00—11:30)。 请广大客户提前做好相关业务办理的安排工作。
合肥市建设工程监测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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